(三):再融资新规,这点直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就可以了,制定允许再融资公司的标准,这个标准直接从美国拿来就好了,根本不用开会研究制定,有兴趣的朋友自己去找找,那叫一个合理!
(四):重新修改创业板,学学纳斯达克不好吗?为什么又是审批呢,你们不累啊!法制不好吗?非得人治,又是极度扩容又是控制规模(一个月没发新股了吧!),一审批,好的企业不一定能上,有关系的、舍得公关的粉墨登场,一年绩优股,二年绩差股,三年ST,四年成壳了。
(五):完善保荐人和会计制度,不是你帮着包装做完假帐上市了,收完钱就完事了,如果公司出了臭闻相关责任人,追究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