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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 2007-01-10 14:41
的应纳税额为5600元(6000-400),其应该被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108元(5400×5%-0),实际拿到手的税后奖金有5892元。
分次奖金不如归总发放
但是,老板们还必须明确一个概念,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年终奖这样一次性发放的奖金税收优惠政策,每个员工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因为前述《通知》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仍旧是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在此提出一个发放奖金的窍门,就是如果老板们想为员工尽量减轻税负,应尽量减少季度奖、半年奖等名目繁多的奖金发放次数,而是把这些本欲发放的奖金先在平时"记账",然后和年终奖一起,一次性发给员工。这样一来,员工全年得到的税后奖金收入,并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
比如,作为王老板得力助手的张先生,除了12000元的年终奖,王老板每个季度还会发2000元的季度奖金给他。由于张先生的月工资为6000元,平常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1600=44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应纳税额为535元。但每次发放季度奖时,都必须与其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缴税,所以每次发放季度奖的那个月,也是他最不愿意看到工资明细单的那个月--那个月的所得税率和所得税额令他非常"郁闷"。在那些月份里,他的当月所得总额为8000元,减去1600元的起征点(费用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为64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2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应纳税额为905元。所以说,2000元的季度奖为他当月增加了370元(905-535)的税收负担。一年四个季度,四次季度奖一共缴税1480元。加上12000元的单次年终奖所得税为1175元,那么张先生需要全年总共2万元的奖金缴纳所得税2655元。
如果王老板平时不给张先生分次发季度奖,而是将总共8000元的季度奖与12000元的年终奖一起放在元月发放,那么张先生的年度奖金一共需要缴税1975元(20000×10%-25)。
显然,对于张先生而言,一般来说是更乐意接受老板一次性给他发放年终奖2万元,而不是将2万元拆开为季度奖和年终奖分次发放,因为这样可以减少680元的税金负担。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含2000元)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含5000元)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含20000元)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含40000元)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含60000元)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含80000元)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含100000元)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正常月份下,工资,月应纳税所得额 = 月工资、薪金所得-1600元;月应纳税额 = 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