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航如约公布合作议案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1月18日向东方航空董事会提交了建议,邀请东方航空尽快开始与中航有限方面讨论。
本建议拟由中航有限方面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集团”)以每股H股不低于5.0港元的价格共同认购东方航空将发行的2984850000股H股。同时中航有限方面将努力促成开展以下业务合作:配合东方航空在上海建立以东方航空为主体的枢纽运营体系,协助东方航空完善其航线网络;整合双方货运业务,合资组建货运航空公司,提高双方货运业务的竞争力;双方开展广泛业务合作等。
根据中航有限的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测算,本建议东方航空将获得不低于149亿港元的现金,资产负债率从入股前的94.3%降至入股后的77%以下;业务合作将为双方每年带来超过约50亿元人民币的协同效应。
该建议并没有采取正式的方式向东航方面提出,也并没有具体的合作方法和议案,因此这并不能视为是中航与东航合作的开始。但是该议案在方向上已经明确表明了中航对于与东航合作的意向和框架,该合作方式将增强双方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以东方航空和中国国航为主体的具有重要影响的上海和北京两大航空枢纽。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讲,确是有利于我国航空业的发展。
二、中航有限出售华西证券
根据泸州老窖1月22日公告,泸州老窖受让中国国航所持华西证券1.3亿股股权得到证监会核准公告,占华西证券总股权数的12.83%。在上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共持有华西证券35,316.48万股股权,占华西证券总股权数的34.86%,为华西证券第一大股东。
据我们了解,根据中国航空集团《关于对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剥离资产实施无偿划转的通知》,转让方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西证券”)12.83%的股权共计1.3亿股(以下称“标的股权”)于2006年即全部划转由中国航空集团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称“中航资产公司”)承继,但是就该标的股权划转尚未向证券监管部门办理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鉴于以上情况,转让方于2006年11月30日向中航资产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中航资产公司可根据授权,办理转让标的股权、收取股权转让的对价款等事宜。也就是说,华西证券的这部分资产已经不属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根据历史资料,华西证券股权与中国国航没有直接关系,是在集团重组时,由西南航空转入公司的资产,但实际上是属于集团的。之所以在产交所挂牌的转让方是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是因为一些工商上的手续。此次转让对中国国航的业绩没什么影响,转让之后的这部分收益,肯定也是算入集团的,国航只是挂名出售,从此前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来看,里面也根本没有出现华西证券这一项。
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对央企整合即明确要求其下属上市公司剥离与主业无关的资产,业内人士表示,中航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是以航空运输辅业为主要投资方向,金融类资产确实属于“无心打理”的那一类。
但是尽管该项资产不属于中国国航有限公司,但该项转让却为中航集团带来了不少于4.16亿元的转让收入。
多多支持我的中金博客:http://blog.cnfol.com/qfii_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