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部门以罕见的频率出台多种稳定市场的措施。9月18日“三大利好”公布以来,中国石油、中国联通等上市公司大股东纷纷出手增持股票。为了避免增持的真空期,沪深交易所“光速”修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人增持行为指引》,把相关股东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期限,缩短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极大地延长了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票的操作时间。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关于“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希望能得到金融方面的支持”的话音刚落,证监会就拟定了《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也宣布重启中期票据发行,支持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回购公司股票。
如果把时间拉回得更长一些,可以看到监管部门全面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不只是这半个来月的事情:引入大宗交易平台,规范大小非减持;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控制发行节奏;破例召开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年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维护稳定工作;修改上市公司分红的若干规定,积极支持、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增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由增持的灵活性;拟引入可交换债券和二次发售制度,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一种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缓解大小非集中上市对二级市场价格的冲击;强化保荐人和保荐代表的责任,从源头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
各种利好政策的出台,不仅加强了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机制,也大大提高了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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