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楼
作者:
游客
2008-11-14 12:54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在山西省太原市成立了一家全国性煤炭行业的专业保险公司--------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本是山西金融业、煤炭采掘业的一大喜讯。但是在网络媒体上引起不小的轰动,各种各样的言论都有,有的可能言语中略有偏颇。这里我们先不看它内部的管理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董事长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今天我们可以冷静的坐下来从这家全国性的煤炭专业财产保险公司的公开的资料里仔细研究一番,进行客观分析。它的第一大股东为山西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出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20%,我们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省劳动保障厅及省机构编制部门得到的消息是:山西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为正处级建制,具体业务是经办山西省内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职工工伤保险、煤矿井下意外伤害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让我们从兴奋中感到十分的惊讶,怎么这样一家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单位居然可以入股成立商业保险公司?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严禁各级政府机关(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设立经营性公司,更何况是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它的经费全额财政负担,经办业务的资金全部是社会保障基金,它的资金来源究竟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冒险闯社会保险基金的高压线吗?这是让我们存在的疑问之一。与此同时,在公开资料里显示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山西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局长吴建民,同时兼任局长和董事长,官商两兼职。为了防止政企不分,产生腐败,中央早在1986年就严厉禁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在企业兼任任何职务,在2004年由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中组发[2004]2号)文件,同时对于清理的事业单位做了明确的说明。怎么这家公司的局长兼董事长怎么敢冒这么大的违纪风险身兼官商两职? 是他胆大还是真的糊涂,还是一时的头脑发热?再要问问行使全国保险业市场监管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高官们,你们是如何审批核实的,如此一家既违规又违纪的全国性商业保险股份公司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审批过关,你们的党性和法律意识是何等的贫乏?国家的普法可能已经是“十一五”了吧,党的规章制度我想你们不会不知晓,你们是如何审批的这家公司,从它一开始就是一个“畸形儿”。作为全国性的商业保险监管机构你们应该给全国保险业同行一个明确的答复,给山西省人民一个明了,给党中央、国务院一个明确的交代。在如今世界范围的金融动荡,市场风险凸显,金融市场的监管尤为重要,这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如此这样一家“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这样出生啦?其中的缘由,我想只有内幕人最清楚不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