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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客
2006-08-06 17:02
一般人对天堂、地狱的看法
????所谓地狱,就是所有恶人,亦即那些没有得救的人,要永远受苦的地方。一般新派的神学家不相信地狱是一个地方,只承认它是一种状态,或是一种主观的心境。例如一个人遭遇极大的痛苦或悲伤时,虽然仍活在这世上,但他的感觉就与活在地狱没有两样,故此他们认为,将来的地狱,就是这种心境的无限延长。同理,他们也不相信天堂是个地方,也有些人根本不相信恶人会永远存在,他们认为惟有信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者,当耶稣再来时将被消灭而化为乌有,根本不需要一个地狱作为永远受刑的地方。
????地狱是真实的存在
????根据圣经的教训,所有的死人,当耶稣再来时都要复活,接受永远的审判。那些义人将进入天堂,承受永生,永远与神同在,恶人却被丢进地狱,遭受永刑,永远与神隔绝。所以,当圣经提及恶人被丢进地狱,或是永远灭亡,并不是指他们从此不再存在;相反的,圣经的意思是,即使那些恶人被丢进地狱之后,他们仍然是有思想、有感觉的。从路十六23~31所记载的一个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即可知。「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可见恶人复活之后,仍将会继续存在,并且仍然有感觉、有思想。
????其次,圣经也明明说,地狱是一个实在的地方,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感觉,或主观的心态。圣经里面讲到地狱,曾经使用过不同的名词,例如:「火炉」(太十三42)、「火湖」(启廿14)、「监狱」(彼前三19)、「无底坑」(路八31)、「黑暗坑」(彼后二4)、「硫磺火湖」(启廿一8)。这些名词都是用来表示地方的名词,可见地狱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地方,一个不信者的灵魂永远受苦的地方,绝对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或性质。
????地狱的性质
????至于地狱中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我们都未曾去过地狱,当然无法确知地狱里的情形,正如没有人到过天堂,因此也不可能了解天堂的情形一般。不过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可以推知地狱中的光景至少会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一、地狱是一个完全与神隔离,丝毫不能享受神恩惠的地方。
????二、地狱是一个罪恶完全掌权,生活中充满无止境骚扰的地方。
????三、地狱是一个身体、灵魂都遭受极大痛苦与磨难的地方。
????四、地狱是一个人主观地为自己的罪、良心产生无限懊悔、绝望、哀哭、并咬牙切齿的地方。
????虽然在地狱里的恶人,都要永远地受苦,在时间上并没有分别。但按照新约的记载,他们受苦的程度似乎是有分别的,因为耶稣咒诅哥拉汛、伯赛大的时候说,行在他们当中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因此,「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太十一22),又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7~48)。
????永久的刑罚
????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无限的、没有止境的刑罚,但也有人否认这种说法,认为神不会叫人永远受痛苦。他们说「永」或「不尽」这两个词,是表示一个很长的期间,虽然这两个字在圣经里曾经这样用过,但都是用在比喻的场合?圣经提到恶人在地狱里受刑罚时,并不是比喻,而是直述。另外,从圣经对地狱的形容,可以肯定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1)耶稣在马太福音甘五章说到他再来要审判列国时,他要把山羊和绵羊分开,「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廿五46),在这里,耶稣把永刑和永生并列在一起,如果永生是指永远的生命,那么永刑自然是指永远的刑罚。(2)耶稣在马可福音九48形容地狱的时候:「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不死、不灭,都是没有停止的意思。可见地狱的刑罚是没有止境的。(3)耶稣讲到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时,他说亚伯拉罕对那财主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十六26)。可见地狱的刑罚是不能转回的,因为地狱和天堂毫无相通,二者间有深渊隔绝,义人和罪人也无法往来。
????天堂是真实存在的
????接着要谈的是天堂。它和地狱正好相反,天堂就是得救的圣徒复活之后,永远和神同在的一个地方。和地狱一样,天堂也是一个具体的地方,井非是代表一种状态,或一种主观的心境。耶稣复活后,在门徒们众目睽睽之下被提上升,从「地上」升到「天上」,地上既